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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人:杨良丽 |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18:02 | 点击数: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协调各招生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研究决策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急处置和调度复试录取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等。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结果审核与上报等,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校保卫、后勤等部门协同做好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招生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按要求成立复试录取资格审查小组、复试自命题小组、复试评卷小组及复试面试小组等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并对复试录取过程结果负责。成立招生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复试组织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在2026330-41,调剂考生复试48日之后进行。复试地点为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具体安排由各招生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及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关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本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到学校参加笔试和综合面试)。

(三)复试内容

主要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内容主要注重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创新潜质、实践能力、心理健康状况等。

1.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时间每门不少于90分钟,满分100。加试科目见《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科目见《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时间由招生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体现。

2)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实际工作能力、文化素养和社交能力、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3)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4)外语水平考核(2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四)复试流程

1.考生报到、审核复试资格等。

2.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3.考生参加专业笔试。

4.考生参加综合面试。

(五)复试要求

1.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含加分)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2.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考生,除满足初试成绩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学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含加分)等要求,须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等学术要求的,须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相关要求详见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或各招生二级学院网站。

4考生须在接到学校调剂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5)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的其他相关条件。

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招生二级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招生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主确定高于以上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术要求等。各招生二级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公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招生二级学院须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籍学历学位证明、大学期间成绩单、政审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正反面);

2.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成绩证明;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考生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提供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5.《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A4双面打印),由考生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考生本人签字的《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A4单面打印)

7.考生填写的《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A4双面打印)

8.考生填写的《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A4双面打印)

9.招生二级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专业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分别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60%。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得出,其中复试成绩占比40%,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比60%。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成绩折算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若初试满分非500分,按相应比例折算。)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调剂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招生二级学院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调剂信息。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

调剂基本条件、缺额信息和相关要求等将及时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或招生二级学院网站公布。招生二级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缺额、生源情况、学科要求等择优遴选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录取

(一)招生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总成绩及初试和复试成绩,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调剂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由招生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

(二)同一批次复试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在满足要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一)中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招生计划名额考生排名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结束后,招生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提出各专业建议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建议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拟录取名单将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要求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上旬寄发。

体检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进行体检工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纪律要求

(一)复试录取工作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均须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以身作则,严守各项招生纪律与工作规程。必须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与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应事先申报回避,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对应回避而未回避或故意隐瞒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保密意识与责任。复试内容属于国家保密范畴,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校复试录取相关的内容。所有涉密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复试录取相关的任何信息。

(四)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对涉事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因违规行为造成录取结果争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纪律的刚性约束。

监督与复议

(一)信息公开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招生二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均需在宿州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y.ahszu.edu.cn/index.htm)公布。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监督举报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设立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和邮箱,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研究生处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问题反映。

电话:0557-2875826,邮箱:szxyyjsc@163.com

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投诉与举报。

电话:0557-2871685,邮箱:xfjb@ahszu.edu.cn

(三)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实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扫描电子版发送至szxyyjsc@163.com,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答复。

其他

本办法由宿州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招生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及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附件(请详见“关于做好宿州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材料准备的温馨提示”):



宿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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